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日常值守管理,维护校园正常教学、办公、生活秩序,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筑牢校园安全稳定防线,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、稳定、健康、有序的校园环境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值班工作主要是学期内工作日、周末及常规休息时段值班。国家法定节假日、寒暑假及重大特殊敏感时期值班工作,由学校办公室另行统筹安排。
第三条 学校值班工作实行值班校领导总负责制,学校办公室为全校值班工作总牵头管理部门,各专项值班归口职能部门分工负责、协同联动。各归口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,当班值班人员为直接履职责任人。
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值班管理。
第二章 值班类型及工作职责
第五条 一级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一级值班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,实行每周一轮换值班模式,由1名校领导总带班,搭配2名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共同当班。
(二)值班时段
值班当周工作日7:00至22:00在校在岗,周末及常规节假日9:00至22:00在校在岗,其余时间段保持手机畅通。
(三)核心职责
聚焦早晚校园运行关键时段,开展“四进”一线巡查:
1.进运动区域:核查学生早锻炼开展成效,随机与学生沟通交流,掌握学生课余动态;
2.进学生食堂:督查食品安全、经营规范及就餐保障工作,收集并梳理学生就餐意见;
3.进学生宿舍:摸排学生生活诉求,检查寝室卫生,现场解决住宿实际问题,排查宿舍安全隐患;
4.进教学区域:巡查课堂教学秩序,监督师生到课情况,保障教学工作平稳运行。
一级值班统筹学校当日整体值班工作,督查二级值班、24小时值班人员到岗履职情况,统一汇总当日值班情况。一级值班人员于值班当周周日内将一周值班情况反馈给学校办公室,学校办公室对一级值班反馈问题处置情况及时跟踪、督办,形成工作闭环。
第六条 二级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二级值班由学工处统一管理,由学工处、团委全体工作人员轮岗值守。
(二)值班时段
工作日当日8:20至次日8:20;周末及常规节假日当日9:00至次日9:00。
(三)核心职责
开展基层走访,协同解决师生一线诉求。围绕学生日常管理核心工作,落实五查一处工作要求:
1.督查三级值班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;
2.抽查学生早锻炼、课堂出勤、晚自习到场情况;
3.排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、内务卫生达标情况;
4.核查住寝辅导员在岗值守、留宿到位情况;
5.检查住寝辅导员宿舍内务卫生;
6.快速响应、现场处置各类学生突发应急事件。
值班人员按时汇总当日值班台账与巡查数据,统一报送学工处存档备案。
第七条 三级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学工处统一管理,值班人员涵盖各二级学院中层干部、办公室主任、学管干事及全体辅导员;值班安排由二级学院初排,报学工处审核后统筹安排,确保每日固定配备1名二级学院中层干部在岗值班。
(二)值班时段
工作日当日8:20至次日8:20;周末及常规节假日当日9:00至次日9:00。
(三)核心职责
聚焦本学院学生的日常管理,每日按时报送二级值班人员和所在二级学院汇总,落实三查两访一处工作要求:
1.核查本院学生早锻炼、上课及晚自习出勤情况;
2.巡查教学区、宿舍区等公共区域,及时劝阻学生带餐进教室、穿拖鞋入校、公共场所吸烟、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;
3.常态化抽查本院宿舍安全隐患与内务卫生;
4.一对一访谈重点关注学生,精准掌握学生思想动态与实际困难;
5.点对点走访卫生不达标宿舍,督促学生限期整改;
6.第一时间处置本院学生突发事件,做好现场管控与后续上报。
第八条 24小时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24小时值班由组织部(党办)统一管理,每日安排1名学校中层干部专职值班。
(二)值班时段
全天候24小时值守,当日8:30至次日8:30。
(三)核心职责
1.24小时坚守固定值班室,全天候畅通值班专线(027-81326918),及时接听来电、登记来电诉求及处置;
2.提前对接次日值班人员,当面完成工作交接,明确遗留事项与重点风险提示,保障值班工作无缝衔接。
第九条 保卫值班职责
(一)人员配置
保卫值班工作由保卫工作部归口管理,由保卫工作部工作人员与校园警务室专职安保人员协同承担。特殊敏感时段,根据上级部门安排,增派驻校民警,共同参与值班保卫工作。
(二)值班时段
24小时不间断值守,时段为当日8:00至次日8:00,实现安保值守零空档。
(三)核心职责
1.全域巡查与岗点督查。开展校园全覆盖治安、交通巡查,维护校园公共秩序,纠正校园违规行为;同步督查各安保固定岗点人员在岗履职情况,规范安保执勤流程;
2.应急处置与联动上报。快速处置师生求助、校园纠纷、安全险情等突发情况,保障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;完整留存安保值班记录,重大安全事件即时上报并做好内外应急联动。
第十条 后勤管理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后勤管理值班由后勤管理中心归口管理,每日固定配备水电工作人员1名、校医1名、公务司机1名,分岗位专项值守。
(二)值班时段
1.水电工作人员值班:17:00-23:00;其余时间段保持手机畅通,能够及时处理水电突发相关情况;
2.校医值班:24小时全天候在岗;
3.公务司机值班:17:00-21:00;其余时间段保持手机畅通,随时接受调度并完成任务。
(三)核心职责
1.水电值班人员:巡检全校水电管网、机房设备运行状态,响应师生报修需求,快速抢修水电故障,保障校园后勤基础设施正常运转;
2.校医值班人员:负责师生突发伤病现场救治、紧急转诊,常态化监测校园群体性健康风险,筑牢校园医疗安全防线;
3.公务司机值班人员:保障值班公车车况完好、车辆整洁,随时待命完成应急出车任务。
第十一条 心理健康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心理健康值班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归口管理,值班工作实行包保责任制,中心全体专职教师担任值班人员。每位专职教师包干联系二级学院,负责所联系学院非工作时段及周末、节假日的心理危机事件响应与处置。周末值班沿用包保制,由各包保教师负责对应学院;节假日由中心统一单独排班。
(二)值班时段
工作日期间,值班人员须在办公地点进行线下在岗值班。工作日非工作时段、周末及常规节假日期间,实行24小时线上待命值守机制,值班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,能够随时接受调度及处置。
(三)核心职责
1.值班人员在接到心理危机事件报告后,须立即启动响应,第一时间开展线上心理疏导与危机介入,同时须在30分钟内赶赴现场,实施线下干预;
2.联合二级学院、学工处、保卫部开展多方联动处置,科学评估危机风险等级,按需启动校医急救绿色通道或校外专业机构转介流程。
第十二条 宣传舆情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宣传舆情值班由宣传部归口管理,实行专人常态化值守模式。
(二)值班时段
工作日期间,值班人员须在办公地点进行线下在岗值班。工作日非工作时段、周末及常规节假日期间,实行24小时线上待命值守机制,值班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,能够随时接受调度及处置。
(三)核心职责
1.实时监测学校官方公众号、视频号、校园社群等校内网络平台,第一时间清理处置不良信息;
2.巡查校外贴吧、论坛、短视频平台等外网舆论阵地,防范有害信息关联校园扩散;
3.跟踪全网涉校舆情动态,聚焦师生热议话题、校园突发事件及敏感信息,及时同步信息至对应职能部门,配合开展舆情核查与处置工作。
第十三条 网络安全值班
(一)人员配置
网络安全值班由信息中心归口管理,信息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轮岗承担值班工作。
(二)值班时段
工作日期间,值班人员须在办公地点进行线下在岗值班。工作日非工作时段、周末及常规节假日期间,实行24小时线上待命值守机制,值班人员应确保通讯畅通,能够随时接受调度并远程处置。重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,线下在岗值班。
(三)核心职责
1.实时监测校园网络安全告警信息、网络异常流量,及时处置网络故障与网络安全事件;
2.定期巡检校园核心机房、网络硬件设备,快速排查设备运行故障;重点节假日等特殊时段确保校园网络畅通。
3.依规做好网络安全日常报备工作,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即时逐级上报,严禁迟报、漏报、瞒报;
4.完成上级网信部门及学校交办的网络安全排查、专项值守等临时工作。
第三章 值班管理
第十四条 值班工作坚持反应迅速、联动高效、应对妥当、闭环管控原则,常态化开展校园全域巡查,前置排查安全隐患、化解师生矛盾、防范不稳定风险。
第十五条 全体值班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值班安排,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值班、拖延值班。严格恪守到岗时间,严禁脱岗、空岗、提前离岗;手机24小时保持畅通,保障应急联络无障碍。规范填写《值班日志》,建立工作台账,履行交接班手续,严守值班纪律,切实做好值班工作,不得在值班期间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。
第十六条 值班人员对所有突发事件按照处置流程,坚持快速响应、规范上报,坚决杜绝迟报、瞒报、漏报行为,全程落实闭环管理,严守校园工作保密纪律。
第十七条 值班排班表一经发布,原则上不得私自调班、替班。值班人员因特殊事由无法按时到岗,须自行协商对接替班人员,提交书面调班申请,审批通过后方可调整。一级值班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申请,经带班校领导审批确认后,报学校办公室备案方可变更。三级值班需提前1个工作日提交申请,经学工处负责人审批确认后方可变更。其余值班变更需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。
第十八条 学校办公室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、检查,对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未经批准擅自提前离岗的,以及违反值班纪律的,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、追责。对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,依法依规严肃问责。
第四章 附则
第十九条 本办法所列值班职责为主要职责,相关值班归口管理部门可在此基础上另作详细规定。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发文之日起施行。
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
2026年6月10日